平時所說的卡通和動漫之間有什么區別?

卡通和動漫有什么區別?這個問題相信是很多初學美術的同學都有過的想法,那么他們之間到底有哪些區別和相似呢?今天美術網(www.ctwhk.com)小編跟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

1、起源不同

“動漫”一詞最早在正式場合被使用,是1998年11月大陸的動漫資訊類月刊《動漫時代》的創刊 。這一詞語后經由《漫友》雜志傳開,因概括性強在中國大陸地區的使用開始普及起來。從卡通的詞源上,我們就能夠確切地獲知,卡通作為一種藝術形式最早起源于歐洲。

2、呈現形式不同

漫畫藝術在現代呈現出三種表現形式:一種是在報刊雜志上十分常見的單幅或者四格漫畫,以諷刺、幽默為主要目的;另一種是與動畫結合非常緊密的故事漫畫,一般在專業的漫畫雜志上連載或者集結成冊出版;其中現代故事漫畫是如今最常見的漫畫形式,其中尤以日本漫畫最為突出,集娛樂性、藝術性、商業性于一身。還有一種是現代已經比較少見、但在20世紀乃至19世紀卻興盛一時的連環畫。

在西方,卡通可以指壁畫、油畫、地毯等的草圖、底圖,也可以指漫畫、諷刺畫、幽默畫。

3、表現形式不同

漫畫是一般運用變形、比擬、象征、暗示、影射的方法。構成幽默詼諧的畫面或畫面組,以取得諷刺或歌頌的效果。常采用夸張、比喻、象征等手法,諷刺、批評或歌頌某些人和事,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也有純為娛樂的作品,有較強娛樂性,娛樂性質的作品往往存在搞笑型和人物創造型。

卡通設計即是漫畫,是通過夸張、變形、假定、比喻、象征等手法,以幽默、風趣、詼諧的藝術效果,諷刺、批評或歌頌現實生活中的人和事。

擴展資料:

在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文化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于2006年4月25日聯合制定的《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對動漫產業給出的定義:

動漫產業是指以“創意”為核心,以動畫、漫畫為表現形式、包含動漫圖書、報刊、電影、電視、音像制品、舞臺劇和基于現代信息傳播技術手段的動漫新品種等動漫直接產品的開發、生產、出版、播出、演出和銷售以及與動漫形象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衍生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的產業。

在學界中,譚玲、殷俊(《動漫產業》)給出的定義是:動漫產業是以創意為動力,以動漫文化為基礎,以版權為核心的盈利模式,廣泛涉及影視、網絡、音像與書籍出版以及玩具、文具、服裝、食品等行業的現代文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