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畫的六法(中國畫的六法論包括具體哪些內容)
六法:
南齊·謝赫《古畫品錄》序中提出所謂“圖繪六法”云:“夫畫品者,蓋眾畫之優劣也。圖繪者,莫不明勸戒,著升沉,千載寂寥,披圖可鑒。雖圖有六法,罕能盡該,而自古及今,各善一節。六法者何?一氣韻生動是也,二骨法用筆是也,三應物象形是也,四隨類賦彩是也,五經營位置是也,六傳移模寫是也。唯陸探微、衛協備該之矣。然跡有巧拙,藝無古今,謹以遠近,隨其品第,裁成序引。故此所述,不廣其源,但傳出自神仙,莫之聞見也。”“六法”,是我國古代繪畫實路的系統總結。“六法”中涉及的各種概念,在漢、魏、晉以來的詩文、書畫論著中,已陸續出現。到了南齊,由于繪畫實踐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文藝思想的活躍,這樣一種系統化形態的繪畫理論終于形成。“六法”是一個互相聯系的整體。“氣韻生動”是對作品總的要求,是繪畫中的最高境界。它要求,以生動的形象充分表現人物的內在精神。“六法”的其他幾個方面則是達到“氣韻生動”的必要條件。
氣韻生動---指畫一張畫的總體感覺生動與否,系畫之魂。
骨法用筆---指中國畫的用筆必須有骨力,所謂筆力遒勁是也。
應物象形---寫形、造形。
隨類賦彩---著色要分類別甚至要分季節及氣候條件
經營位置---構圖
傳移模寫---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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