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樹木在水粉畫中的塑造
畫建筑物,首先要畫好建筑物的結構和透視,形要準確;其次是要分好建筑物的塊面關系和光暗界限,畫的時候要從明暗入手,抓住主要的,至于建筑物的細部描繪也要服從整體而不能孤立地去畫,其窗戶、瓦垅及表面裝飾性的東西要注意概括、取舍。建筑物的投影或本身的投影畫時應注意其角度的一致性。這樣可幫助表現出陽光感或形體凹凸起伏的厚度、距離。水彩畫可利用水跡邊緣色深、中間色淺的特點表現物體的空氣感覺。
畫樹要體會其生長之勢。每棵樹的姿態和面貌是不相同的,種類特征亦各有差異。樹的基本形狀像一把“傘”,畫的時候不能僅畫一個平面的枝葉,要表現出左右、前后、疏密、粗細、上下不同的節奏感。畫樹干要畫出它的體感和前后樹干的透視變化,并交待好樹干與地面的關系。畫濃密的樹葉明暗塊面要分清楚,用大筆觸概括來表現,只有在樹葉稀疏的地方,才有必要把葉片的形狀特征表現出來。畫樹的一般方法是先畫葉后畫干、枝。如果畫枯樹則相反,先畫干、枝,后畫零星葉片。
畫樹葉的色彩要避免單調,應多注意觀察了解樹葉。種類不同,季節不同,其固有色也不同,加上光源色、環境色的變化,其色調也有很大變化,這些都把握住了,樹葉的色彩就能表現得豐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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