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可可風格表現形式
「洛可可」Rococo 一字是從法國字 rocaille 演變而來,洛可可的原意是由貝殼或小石頭制成的裝飾物,如此小巧之物用現代流行的說法,即為 “細節”;亦為「路易十五式」,指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統治時期(1715-1774)所崇尚的藝術。
洛可可藝術形成于十八世紀初的法國,精致、甜美、幽雅為其主要藝術特色。其特征是:具有微細、輕巧、華麗和繁瑣的裝飾性;運用C形、S形或漩渦形的曲線和輕淡柔和的色彩。影響及于十八世紀的歐洲各為腐朽沒落的封建貴族服務。
十七、十八世紀以后,歐洲由于自然科學日漸發達,且受到當時各種民主學說與中國思想、又化的影響,有了「啟蒙運動」的誕生:進而造成工業的發達,民主思潮的高漲,于是先后又有產業革命的發展與法國大革命的爆發;這些客觀形勢的轉變,對于當時藝術的發展有非常大的影響。
十八世紀初葉,巴洛克風格的藝術雖然繼續在歐洲各地流行,但同時則有一種叫做「洛可可」的藝術風格在法國產生,并且逐漸盛行,取代了巴洛克風格。洛可可風格雖保有巴洛克風格之綜合特性,但卻缺乏巴洛克風格之宗教氣息和夸張的情感表現,尤其強調精美柔軟的氣氛并大量使用光線。形以及上述之花狀紋、帶狀紋等均甚流行。凡爾賽宮里頭的鐘室內部裝飾即為一處著名的洛可可式建筑由于當時人們對路易十四的嚴肅風格失去興趣,改而追求實用親切的空間,因此許多洛可可的繪畫以風俗畫為主。這些畫用色清淡、甜美,充滿了幽雅、華麗的感覺。洛可可的繪畫題材,除了豪華的貴族生活以外,還有肖像、風景、神話以及平民生活等。
洛可可繪畫風格代表作之一,可以法國畫家華鐸[Antoine Watteau]為代表。華鐸大部分作品均與 巴黎貴族階級的豪華生活情形有關。他的繪畫方法是不打草稿,直接將顏料繪于畫布上。華鐸受魯本斯[Rubens]之影響甚深,人物之尖鼻、小嘴、細指等均重現于華鐸之繪畫中,顏色亦極鮮艷。在光線的應用上,華鐸不似巴洛克畫家將明暗對比部分之范圍加以限制,即傳統巴洛克繪畫之明亮部分不會太廣,隨著即為陰暗部分。但在洛可可的畫派中,明亮之范圍頗大。此種處理光線之方法,可見于另外兩位洛可可派之畫家,如布雪[Boucher]及根茲巴洛[Gainsborough]。
洛可可藝術流傳區域不廣,于十八世紀中葉逐漸衰微,而為新古典主義所取 代。 當時各國重要畫家包括:法國的華鐸、夏丹[Chardin]、布雪[Boucher]、福拉哥納爾[Fragonard]等 ;意大利的提也波洛[Tiepolo];英國的霍加斯[Hogarth]、雷諾茲[Reynolds]、根茲巴洛等。
洛可可的建筑外觀,與巴洛克的建筑相近,著重內部繁復的裝飾。雕刻則與家具等成為室內裝飾的一部份,缺乏獨立的機能。以法國為例,洛可可式建筑于路易十五時代與家具等成為室內裝飾的一部份,缺乏獨立的機能。以法國為例,洛可可式建筑于路易十五時代極為流行于室內;室內平坦之表面范圍較廣,花狀紋、 彩帶狀等裝飾甚受歡迎。大型之建筑物轉變為小公寓式或緊密之房間。家具之中,貝形、卷曲家具之中,貝形、卷曲形以及上 述之花狀紋、帶狀紋等均甚流行。凡爾賽宮里頭的鐘室內部裝飾即為一處著名的洛可可式建筑。